中科曙光(603019) -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08)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成员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 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提名 委员会主要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可以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有关费 用由公司承担。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成员担任,负责召集和主持 提名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