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科科技(601778) -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的职责权限,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公司董事和董事会有 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 3 名为独立董事。 公司董事会设置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 和提名委员会,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专门委员会的提案应 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 的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