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开普(300248) - 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母公司"或 "本公司")下属子公司的财务管理,进一步理顺母子公司的投资关系及关联交易 事项,规范子公司的财务活动行为,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 《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公司根据总体战略规划、产业结构调整及业 务发展需要而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主体资格的公司。其设立形式包括: (一)全资子公司; (二)公司与其他单位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持有其超过 50%股权 的子公司; (三)公司与其他单位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虽持有其股权在 50% 以下,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的企业; (四)公司与其他单位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虽持有其股权在 50% 以下,但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企业。 第二章 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