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开普(300248) -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的外部信息使用 人的管理,规范外部信息报送管理事务,确保公平信息披露,杜绝泄露内幕信息、 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制度》、《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等有关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 1页 共 8页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公司应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核心 人员使用网站、博客、微博、微信等媒体发布信息进行必要的关注和引导,明确 未公开重大信息的密级,尽量缩小知情人员范围,防止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 第六条 在公司公开披露年度报告前,公司不得向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外部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