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开普(300248) - 特定对象来访接待管理制度
特定对象来访接待管理制度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特定对象来访接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维护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对外接待行为,加强公 司对外接待及与外界的交流和沟通,促进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提高公司投 资者关系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工作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业务规则的规 定。 第三条 公司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障所 有投资者平等地享有知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应当披露的,对公司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