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创科技(300667)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的议事程序,充分保护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北京必 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 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公司董事组成,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 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五条 首届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提名,其他则由提名委员会提名,由董事会 选举任命和解聘。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提名一名独立董事(须 为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并由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