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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重能(688349) -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 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 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三条 本议事规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 1/3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