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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重能(688349) -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能力, 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内部控制程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审计委 员会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设立审计委员会,并制订本议 事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审计委员会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 议决定。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依据《公司章程》和本议事规则的规定独立履行职权, 不受公司任何其他部门和个人的非法干预。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议事规则及其他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计委员会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本议事规则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项决议无效;审计委员会决策程序违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