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一重能(688349) -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8月)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 必究;过错与责任相适应;责任与权利对等原则;追究责任与改进工作相结合。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收集、汇总与追究责任有关的资料,按制度规定提 出相关处理方案,上报公司董事会批准,证券事务代表有义务协助董事会秘书做 好相关工作。 第六条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负 责组织有关部门人员编制年度报告草案,提请董事会审议;公司各职能部门负责 人和子公司负责人有义务将年度报告需披露的信息及时向上述人员报告。 第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对公司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的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公平性负责并承担披露差错的后果。 - 1 -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条 为了完善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管 理制度,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性,增强年报信息披露责 任人的责任意识,提高年报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