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曼卡龙(30094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MCLONMCLON(SZ:300945)2025-08-28 11:58

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离职程序,维护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保护公司及股东的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 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曼卡龙珠 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 任期届满、解任等离职情形。 第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或者独 立董事出现不符合独立性条件或任职资格的,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立即 停止履职并由公司按照相关规定解除其职务: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情形;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 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