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卡龙(300945) -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规范运作水平,加强公司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筹划、编制、审议 和披露期间的公司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及公司各部门、控股子公司、分公司 以及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外部信息使用人"是指根据法律法规或其他特殊 原因有权向公司要求报送信息的外部单位或个人,包括但不限于各级政府主管部 门等确因工作需要须知悉相关信息的单位、人员。 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投资或者对公 司股票及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 报告、财务数据、统计数据等需报批的重要信息。 第五条 对外报送公司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依照统计、税收征管等法律法规 的规定向政府有关部门或其他外部单位报送年度统计报表等资料,或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