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卡龙(300945)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健全公司内控体系,充分发挥独立董事 在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的作用,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曼卡 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职责义务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会同公司审计委员会, 切实履行职责,勤勉尽责。 第十一条 在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期间,且在年度报告公告前 15 日内(因 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的公告日前 15 日起算),独立董事不得买 卖公司股票。 第三章 附则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认真学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及其他主管部门等关于年度报告的要求,积极参加其组织的培训。 独立董事应当持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及规则的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负责协调独立董事与公司其他董事、 经营管理层及相关人员的沟通,确保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时能够获得足够的资源和 必要的专业意见。 第五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积极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