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卡龙(300945)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提高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质量,规范信息披露程序和公司对外信息披露行为,确保公司对外信息披露工 作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和统一性,保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 交所")的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信息披露是指: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交所其他相关规定,就可能对公司股票 及其衍生性品种价格或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或事项(以下简称"重大信 息、重大事件或者重大事项"),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指定的媒体,以规定的方 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并送达证券监管部门备案。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第三条 信息披露是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续责任。公司及相关信 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忠诚履行持续信息披露的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