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卡龙(300945) - 《授权管理制度》
第六条 运用公司资金、资产及签订重大合同的决策权限划分: (一)非日常经营相关涉及的购买、出售资产以及置换资产(包括企业股权、实物 资产或其他财产权利) 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授权管理工作,确 保公司规范化运作,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曼卡龙珠宝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授权管理是指:公司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对董事长 的授权;董事会对总经理的授权以及公司具体经营管理过程中的必要的授权。 第三条 授权管理的原则是,在保证公司、股东和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提高 工作效率,使公司经营管理规范化、科学化、程序化。 第四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有权对公司重大事项作出决议。 第五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董事会应当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 在对重大事项做出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