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达高科(002144)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 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有效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称"《独立董事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称"《规范运作指引》") 第六条 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 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 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