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达高科(002144) - 董事会议事规则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 治理结构,确保公司董事会工作的规范性、有效性和科学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应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确保公司遵守法律法规,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并关 注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第三条 董事会成员共同行使董事会职权。董事享有并承担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独立履行对公司、股东、社会公众、监管部门的承诺。 第二章 董事会职权 第一章 总则 1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 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