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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满微(300671) - 信息披露制度
FINE MADEFINE MADE(SZ:300671)2025-08-28 11:59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制度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制度 (一)公司; (二)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办公室; (三)公司董事、审计委员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四)公司总部各部门以及各分公司、子公司的负责人; (五)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 5%以上的股东; (六)其他负有信息披露职责的公司人员和部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的规范运作,规范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确保信息披 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以及《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 本制度。 第二条 信息披露制度适用于如下人员和机构: 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出现或知悉本制度涉及需披露的信息内容时,应及时、 主动通报董事会秘书或证券部门,视情况履行相应的披露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