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满微(300671)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 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 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 范性文件及《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由董事会负责,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 会秘书组织实施。公司审计委员会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 进行监督。 第三条 公司证券事务部是信息披露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幕信息登记 备案的日常办事机构,统一负责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