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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满微(300671)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FINE MADEFINE MADE(SZ:300671)2025-08-28 11:59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由下列成员组成:1、董事长;2、董事会选举产生 的其他董事。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战略 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和主持战略委员会会议,当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不 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战略委员会主任 委员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 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战略委员会主 任委员职责。主任委员由董事会在选举董事长时直接选举产生。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 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 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董事会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作为战略委员 会委员的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和本细则 第 1 页 共 4 页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 理结构,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