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满微(300671)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和高级管 理人员组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 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并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研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的选择标准、任职资格、考核程序并提出 建议;负责广泛搜寻合格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并向董事会提出任免 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 1 页 共 4 页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履行职务。 独立董事因触及不得担任独立董事法律规定的情形而提出辞职或者被解除职务 导致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 应当自前述事实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 第三章 职责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