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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满微(300671)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FINE MADEFINE MADE(SZ:300671)2025-08-28 11:59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 理结构,健全公司内控制度、促进公司规范、稳健、持续发展,强化董事会 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经营班子的有效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 称"审计委员会"),并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 及其披露。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为独立董事,一名为 非独立董事,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不在 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会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