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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一科技(301150) - 湖北中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ZhongyiZhongyi(SZ:301150)2025-08-28 11:59

湖北中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以上提名,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 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 本细则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委员辞职应当向董事会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 责,主要职责是对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向董事会提出 意见和建议,提名委员会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提名委员会 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主任委员不能履行职务或不 履行职务的,可委托一名独立董事委员代履行职务。 - 1 - 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即生效,在补选出的委员就任前,原委员 仍应当依照本细则的规定,履行相关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