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智数媒(300426)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浙江华智数媒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 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华 智数媒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特 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负责主持战略委员会工 作。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 以上(含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的任职期限与其董事任职期限相同,连选可以连任。 如有成员因辞职或其他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其战略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