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智数媒(300426)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8月)
浙江华智数媒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了促进浙江华智数媒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 业板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华智数媒传媒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由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会秘书应 当由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担任。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 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承担法律、行政法规、 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 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取相应报酬。 第三条 董事会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