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本钢板材(000761) -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议事规则
BSPBSP(SZ:000761)2025-08-28 12:00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本规则适用于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 师、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以及本规则涉及的有关人员。 第二章 总经理的职权和义务 第六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 行使下列职权: 1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 议; (二)拟订公司的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以及新开拓 战略性业务和区域布局方案,获得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一条 按照现代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为进一步 规范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议事和决 策行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经理层依法行使职权、 履行职责,提高科学决策水平,推进公司生产经营健康运行和 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本钢板材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其他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经理层依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 程》等规定,在公司董事会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副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 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 总法律顾问为公司高级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