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天股份(60375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制度,建立激励约束机制,有效地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海天水 务集团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是指公司董事会的全部在职成员;其中,董事由内部董事、外 部董事、独立董事构成: (一)内部董事,指与公司之间签订聘任合同或者劳动、劳务合同的公司员 工或公司管理人员兼任的非独立董事; (二)外部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 第三条 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本公司称总裁,下同)、财务负责人(本 公司称财务总监,下同)、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本公司称副总裁,下同)以 及公司董事会聘任或确认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制定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与公司长远发展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