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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合集成(688249) - 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募集资金行为的管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 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由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的管理遵循专户存放、规范使用、 如实披露、严格管理的原则。 第二章 募集资金的存储 第七条 公司应当将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 和使用,募集资金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第八条 公司如进行两次以上融资的,应当分别设置募集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