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天股份(603759)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第三条 公司应当披露的信息存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 《股票上市规则》《信息披露指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中规定 的可暂缓、豁免情形的,由公司审慎判断暂缓或豁免披露,并接受上海证券交易 所对有关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的事后监管。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 第二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 第五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属于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 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求的事项,应当豁免披露。 第六条 公司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尚未公开 或者泄露的,可以暂缓或者豁免披露。 (一)属于核心技术信息等,披露后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的;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 豁免行为,促进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