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孚科技(603031) -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之法律意见书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关于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 之法律意见书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ANHUI CHENGYI LAW FIRM 地址:合肥市怀宁路 200 号置地广场栢悦中心 5 层 邮编:230022 传真:0551-65608051 电话:0551-65609815 1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关于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 之法律意见书 (2024)承义法字第 00098-29 号 3、本法律意见书中述及有关会计、审计、资产评估、盈利预测等专业事项 或中国以外的其他司法管辖区域的法律事项时,均为按照其他有关专业机构出 具的报告或意见引述,并不意味着本所对该等数据、内容或结论的真实性作出 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证,本所以及本所律师对该等数据、内容或结论并不具备 核查和作出评价的适当资格。 4、本所律师在出具法律意见时,对与法律相关的业务事项已履行法律专业 人士特别的注意义务,对其他业务事项履行普通人士一般的注意义务。 致: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接受安徽安孚电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