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益股份(301004)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一)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不存在需要终止的情形; (二)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并具有稳定的现金流量或者良好的发展 前景; (三)已提供过担保的,没有发生债权人要求公司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的情 形;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 保管理,规范公司担保行为,控制公司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交易所规则及《浙江嘉益保温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债务提供的担保,包括 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的担保。本制度所称 "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子公司担保在内的公司 对外担保总额与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 第三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