匠心家居(30106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促进公司与投资者 之间的良性互动,并在投资公众中建立公司的诚信形象,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 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现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相关规定、 《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加强与投资者之间 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 化的战略管理行为。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充分披露信息原则。除强制的信息披露以外,公司可主动披露投资 者关心的其他相关信息。 (二)合规披露信息原则。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 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规定,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在开展投资者关系工作时应注意尚未公布信息及其他内部信息的保密,一旦出现 泄密的情形,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