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天亿马(301178)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2025年8月修订)

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控股股东行为,建立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的长效机制,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控股股东是指其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50%以上的股东; 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 50%,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股 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是指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附属 企业。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 (一)经营性资金占用:指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相互提供劳 务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