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亿马(301178)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第一条 为了促进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 制定本工作细则。 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 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承担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 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取相应报酬。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由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或者《公 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担任。 拟聘任的董事会秘书除应符合本章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要求外,提名 人和候选人还应在其被提名时审查候选人是否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是否具 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是否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与从业经验。 当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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