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石创新(688775)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开展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所需的执业资格; (二)具有完成审计任务和确保审计质量的注册会计师; 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选聘(含续聘、 改聘,下同)执行财务报表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保证财务信息质 量,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影石创新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执行财务报表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应当遵 照本制度,履行选聘程序,披露相关信息。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执行财 务报表审计业务是指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的财 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 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