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石创新(68877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四条 在不违反《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公司章程》以及本制度规定的前提下,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卖出,也可以通过协议转让及 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减持股份。 因司法强制执行或者股票质押、融资融券、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违约处置等 减持股份的,应当根据具体减持方式分别适用本制度的相关规定,并遵守上海证 1 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办理程序,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 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