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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合集成(688249) - 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连)交易实施细则(草案)

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连)交易实施细则 (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连) 交易,维护公司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与关联(连)人 之间订立的关联(连)交易合同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 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香港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合肥晶合集成电路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在本制度中,根据《上交所上市规则》,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控股子公司及 控制的其他主体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根据《香港上 市规则》,关连交易指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与关连人士进行的交易,以及与第三方 进行的指定类别交易,而该指定类别交易可令关连人士透过其于交易所涉及实体 的权益而获得利益。 (二)公平、公正、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