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恒威(301222) -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条为保证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稳定持续发 展,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不断增强企业竞争力, 健全关系公司发展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 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中 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在董事会领导下开展工作,根据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最大利益,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本细则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由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准备工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包括但不限于上市、收购、并购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