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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恒威(301222) - 董事津贴制度

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津贴制度 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津贴制度 (本制度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由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 为鼓励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尽职 尽责,诚信从事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和审定,确保公司健康运营,根据责、权、 利结合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 第三条 公司董事津贴适用于公司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内部董事及外 部董事; 第四条 公司董事参加会议期间的交通费、食宿费由公司实报实销。 第五条 本制度中所提及的津贴总额中不包括董事履行职责、聘请咨询机构 进行调查研究的费用。 第六条 董事的津贴水平综合考虑董事的工作任务、责任等,同时参照行业 惯例,由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方案,并经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批准后 实施。 第七条 董事除按本制度第六条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