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云科技(300242)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广东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 露工作的管理,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保证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 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披露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广东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 信息及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 间内、在规定的媒体上、按照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前述信息,并按规定报 送证券监督管理部门。 本制度所称"及时"指自起算日起或者触及《股票上市规则》披露时点的2 个交易日内。 第三条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是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 报刊;巨潮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