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云科技(300242)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广东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广东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 构,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及《广东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研究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负责研究和审查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者 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 担任,负责召集和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