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朗源(300175)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朗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加强 公司治理,保证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签订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 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朗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发生的转移资源或 义务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一)购买或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司 除外); (三)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四)提供担保(指上市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五)租入或租出资产; (六)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七)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八)债权或者债务重组; (九)研究与开发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