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朗源(300175)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朗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理财行为,保证 公司资产安全,有效控制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委托理财,是指为了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 收益,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 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 关理财产品的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 操作原则 第四条 为保证公司资金安全,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司委托理财业务应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 值"的原则,以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的发展为先决条件。 (二)理财产品须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二)委托理财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