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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朗源(300175)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LONTRUELONTRUE(SZ:300175)2025-08-28 13:03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 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 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 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为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专门召开的会议。 第五条 公司独立董事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于会议召开前三 天通知全体独立董事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经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通知 时限可不受本条款限制。通知应包括会议召开日期、地点;会议召开方式;拟 审议事项和发出通知的日期。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六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可通过现场、通讯方式(含视频、电话等)或 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朗源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