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美大(002677) - 风险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风险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的 风险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强化风险控制,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和公司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风险投资是指在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的范围内进行的 包括证券投资、房地产投资、信托产品投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 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其中,证券投资包括上市公司投资境内外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及 其衍生品,以及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 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以下情形不适用本制度: (一)以扩大主营业务生产规模或延伸产业链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二)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行为,但无担保的债券投资仍适用本制度;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风险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三)参与其他上市公司的配股或行使优先认购权利; (四)以战略投资为目的,购买其他上市公司股份超过总股本的 10%,且拟持 有 3 年以上的证券投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