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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美大(002677) - 委托理财制度(2025年8月修订)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制度 委托理财制度 第七条 公司财务部是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委托理财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能 包括: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与规范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委托理财业务的管理,有效控制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司及股东 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及《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章程》")的相关规定,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基本定义及规定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委托理财是指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原则, 委托商业银行、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短期投资理财的行为,具体包括银行理 财产品、信托产品、委托贷款等产品。 第三条 公司从事委托理财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效益优先"的原则, 以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的发展为先决条件。 第四条 委托理财资金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不得挤占公司正常运营和项目建 设资金。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第三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