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环能(300425)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1 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建环能")规范运作水平, 明确公司独立董事在年报工作中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年报编制和披露方面的监督作 用,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在任的独立董事,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与修订,自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生效。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 度与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不一致时,按照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3 术语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 关系的董事。 4 权责 4.1 董事会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行使职权决定公司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