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中建环能(30042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ScimeeScimee(SZ:300425)2025-08-28 13:04

2 适用范围 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规范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和《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制定本制度。 3.1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任期届满、 解任或者解聘等离职情形。 3 管控内容 3.1.1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辞任应当向公司提交书面 辞职报告,其辞任申请除另有说明外自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起生效。公司应在 收到辞职报告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出现下列规定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 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一)董事的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独立董事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的人数或者所 占的比例低于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要求时,或者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 3.1.2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总裁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