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安达智能(688125)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8月)

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部门、分(子)公司都应该做好内幕信息 的保密工作,应积极配合董事会秘书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报备工作。内 幕信息知情人负有保密责任,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 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 纵公司证券价格。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 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 相关规定以及《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 管理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