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达智能(688125)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变动管理制度 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要严格职业操守,在买卖本公司股份及其 衍生品种前,应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 等禁止行为的规定,对未经公开披露的本公司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市场价 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信息,严格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利用公司内幕信息炒作 或参与炒作公司股票,从中谋取不正当的利益,不得进行违法违规交易。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确保下列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发生因获 知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行为: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父母、子女;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的管理,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公司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 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 动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