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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万桐园(06966) - 审核委员会职权范围(经修订及重列,自2025年8月28日生效)

CHINA WAN TONG YUAN (HOLDINGS) LIMITED 中 國 萬 桐 園(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6966) (「本公司」) 審核委員會職權範圍 (經修訂及重列,自2025年8月28日生效) 1. 組成 本公司董事會(「董事會」)茲組成及成立審核委員會(「審核委員會」),其權力、 責任及具體職責概述如下。 – 1 – 5. 職責 2. 成員 2.1 審核委員會成員須由董事會委任,且僅可由不少於三(3)名本公司非執行董 事組成。 2.2 審核委員會的大多數成員須為本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其中至少一(1)名成 員須為具備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第3.10(2) 條所規定的適當專業資格或會計或相關財務管理專長的獨立非執行董事。 2.3 審核委員會主席(「主席」)須由本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擔任。 2.4 審核委員會會議的法定人數須為兩(2)名成員,其中一(1)名須為本公司獨立 非執行董事。按正當程序召開且出席人數達法定人數的審核委員會會議有 足夠能力行使審核委員會所獲賦予或可行使的全部或任何授權、權力及酌 情權。成員應親身 ...